广州医保局:仅选大医院定点无法报销是误传

2018-08-14 00:46 评论 0 条

24日,一条“你再不定点社区医保,4月1日起看病没得报销!”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、微博传播开。广州市医保局当即对此消息紧急澄清,称为了强化社区首诊、双向转诊,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新政策提出,4月1日起,新办理门诊选点手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须在选定社区医院(俗称“小点”)后,方能办理其他选定医疗机构(俗称“大点”)的选定手续。同时,4月1日前已选“大点”,且4月1日后仍未选“小点”的参保人,仍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。

根据医保报销政策规定,目前职工医保参保人在选定定点医院进行门、急诊治疗时,医保基金每月将给予最高300元上限药费、诊疗费报销。属于目录内的药品、检查(如常规的注射、静脉注射、心电、血常规等),都可以依比例进行报销。

为了鼓励参保人更多地在基层医院就医、诊疗,处理一些简单疾病,职工医保参保人到社区医院(俗称“小点”)门诊就医,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为80%;若经“小点”首诊并经转诊后30日内,再到其他选定医疗机构(俗称“大点”)门诊就医,报销比例为55%,而不经社区医院首诊和转诊,直接去“大点”门诊就诊,报销比例仅为45%。

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,今年4月1日起,新办理门诊选点手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必须在选定“小点”后,方能办理“大点”的选定手续。

转自39健康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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